是指具有日本人的配偶、日本人的特别继子、或日本人的孩子这种身分或地位者的活动。
最近佯装和日本人结婚(假结婚)的案件频繁,入境管理局的审查也变严格了。 本事务所,不受理有假结婚疑虑的情况。
1.「家属居留」资格,是为了已具有固定的居留资格而居留在日本的外国人之扶养家属所设置。 2.不能从事工作活动。 3.对已属成人的孩子,无法以「家属居留」签证来日。 4.对未办结婚登记同居的妻子、继子,无法以「家属居留」签证来日。
法务大臣基于人道上或其他特别理由之考量,认可能在一定期间内居留在日本者。 被暂时庇护在泰国内的缅甸难民等。